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I'm superman-Melbourne
















Wagga Wagga ➡ Canberra ➡ Melbourne ➡ Rabinvale ➡ Melbourne
➡ Brisbane ➡ Gatton ➡ Gold Coast ➡ Byron Bay

我要說的是  這他媽一點也不近
可不是像台北到台中高雄200公里或300多公里
澳洲可是台灣的218倍多
每次移動都要花整整一天
這樣說不夠深刻
用數字形容感覺比較厲害
好比說從 Wagga Wagga 到 Canberra
地圖上只有1.3公分
但是我們得先搭火車一個半小時
到一個鳥不生蛋的車站裡等一小時轉巴士 
再搭快三小時才到目的地
加總等於 6 小時
嘿大家!
紙上只有1.3公分喔!

基本上
24小時 以上 的移動可是家常菜
以上的地點在 一個月內 完成
媽呀
我不是超人是什麼?

這個章節先來好好介紹Melbourne

無敵有趣的是我在這裡遇到林配蛋
她到的沒幾天後打給我
應該只是想問問我在哪和打個招呼
詭異的是我也剛剛到這個城市
時間點的巧合是命中註定我只能說
真的是 酷斃了
為愛走天涯不就是青春
林配蛋你真是超級勇敢

Melbourne是我排行第一名的城市
新舊建築的結合意外呈現絕佳美感
時間流逝的歷史痕跡是一個城市裡最珍貴的寶藏
每條馬路每個小巷和轉角
復古有歲月的斑剝
充滿創意的噴漆
隨意的走就可以發現好地方

咖啡街是Melbourne必去勝地
小小的巷道充滿許多歐式的店
來來往往的人們手上總是有杯熱咖啡

我們還去了Great Ocean Road(大洋路)
風景是美的沒話說
但是坐一整天彎曲的山路
害我從開始暈車到結束實在很掃興

這個圖案我覺得很讚
是在laneway的一角



6 則留言:

Bannie 提到...

喔~~~是小凡
你找得到電話亭變身嗎??

FANNY 提到...

哈哈哈臭阿貝
拜託我是誰阿用不著電話亭的

u 提到...

我喜歡

FANNY 提到...

你喜歡什麼?阿呆!

EMILY 提到...

這張照片很美

u 提到...

我喜歡那個塗鴉阿,你才阿呆